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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是一场完全有规则有律法的体验。不管我们的个人感受是否与此相同,这个陈述是绝对真理:生命是一场完全有律法的体验。

 

尽管没有人会质疑无数支配、塑造和指导我们日常生活的律法的妥当性,但是或许许多人会质疑生命法则的绝对性。诚然,无论在行为、资产、驾驶、交易、关系、赋税、质量管理、国际事务、运输、教育、个人行为等方面,我们都有着相关的法律。在这些法律之中有着适用于每一个人的法律,例如反对犯罪活动法。也有适用于特定公众的法律,例如禁止内幕交易的法规。我们也有只适用于个人之间的法律,例如盟约协议,也有只适用于特定区域(例如饮食法)、特定文化(例如适当的服装和服饰)或特定国家(例如旅游和交易限制)的法律。法律是我们生活中的日常常数。

但是,并不必定是出于这些人定的法律,才使生命成为完全依法的体验。实际上,有时候纵使这些法律不存在,但个人法律仍然存在。生命是一场完全依法的体验,这是因为在宇宙范围内,有着尚不为全世界无数个体们普遍了解的更高法则。它是一种在所有时间里有效的法则,适用于每一个境遇,并对每一个情况起作用。它是一种和每一个行动、每一道思想、每一句话以及每一个活动相应并联系起来的法则。这个法则支配全世界所有人——无有例外——自造物的开端以来,它就已经存在。

 

业力是一个梵语词,意味着做为、行动action)。它关系到因和果,而事实上每一个个体永远都在面对他/她在前面选择的后果。尽管业力的运作在圣经中被屡屡说明,但大部分圣经研究者都忽视,或的确没有认识到那样的信息适用于业力法则。

 

诸如这些警句,你曾在伊甸园 神的花园中……从你受造之日起,你所行的都全然无过,直到在你身上察出不义(以西结书28:13,15);还有,“……掳掠人的必被掳掠……”(启示录13:10);“……因为你给出的论断必将被返回给你,(马太福音7:2,马可福音4:24,路加福音6:38)以及,耶稣的话“……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马太福音26:52)。这只是在圣经里诸多例子中的几个,这些话清楚地描述了业力法的相应活动。

 

有时,那些不熟悉业力法则和其中的轮回过程的个体们,可能会反对这些概念,因为这个似乎轻视了自由意志这一神赐之礼。

 

但是事实上正好相反!如果没有业力和轮回,生命的不公平似乎变成了造物主的根本责任,而自由意志只是我们在试图处理上帝貌似随机给予我们的恩赐时的责任。至少,这种目光短浅的认识,间接表明了自由意志不是那么的自由,最终将表面,一个公正和全然之爱的创造者,并不像我们希望的那样公正和圣爱。

 

根据著名的世界宗教学者Huston Smith所说,业力并没有削弱自由意志,相反,它保证了自由意志,和一个完全规范的宇宙,以及全然的个人责任:

 

每一个个体对自己目前的状况负有完全的责任,并将一丝不差地拥有自己现在正创造着的未来。绝大多数人不愿意承认这一点。如心理学家所说,他们宁可去向外投射——把他们烦恼的来源,定位在自己的外在。他们想要找借口,认为有人可以指责,自己就会被免罪……[但是,]人人都会精确地得到自己应得到的……Smith,64页)

 

同样,伟大的奥地利哲学家,教育家,人智学协会的创始人鲁道夫·斯坦纳(1861-1925),将个人的业力体验与绝对的个人选择自由联系起来:

 

因此,在最后的分析中,就是我们和我们的最高部分一起使我们的业力发生。每次我们抱怨我们在地球上的宿命,并抗议我们的厄运,就是在反对我们自己的选择!这些选择不是某些陷害我们的、专横的神灵的选择!结果,任何一位没有业力知识的人,带来的一个恶习就是妒忌!妒忌别人的生活情况,妒忌别人的才华、运气或朋友。对我们来说,我们拥有自己的选择,和获得对我们是有益的事物。我们人间的自由从这里开始。如我们所说的说那样,我们可以充分利用我们的境遇,我们能彻底地接受它们,一位知道它们是我们灵性发展所需要的。我们已经盖了房子,现在我们的任务是生活在里面。Easton156页)

 

有时,即使是轮回和业力的支持者,也很难接受前世的犯下的行为责任。但是,当业力出现时,这往往是个体的身体体验七十到一百年左右,而不应把灵魂的各种体验视为一个人的连续生存。

 

印度的芒果树谚语故事,清晰地阐明了这种连续性的本质:

 

 

在一个王国里,有一个人被偶然发现他从另一个人那里,偷了一个属于私有财产的芒果。财产的主人得到了国王的接见,他把小偷带到国王面前接受审判。小偷立即宣称他是清白的:

 

陛下,我没有罪,因为我没有拿这个人的芒果——他种在庭园里的那个和我拿的这个不一样。我没有犯罪,因为他的芒果还留在他种它的地方。

 

但是国王同意财产主人的陈述,你有罪,因为最后的芒果来自第一个芒果。你拿的这一个是种下的那一个的延续。

 

 

尽管这个故事例证了个体的连续性,但就会有人反对,那么,为什么我记不起我的前世呢?

 

然而,事情的真相是,无数个体能有意识地觉知到他们自己的前世,而所有个体实际上在无意识层面都有记忆。就获得有意识觉知而言,很多书籍,像卡罗尔·鲍曼(Carol Bowman)的《我家小小孩的前世今生》、Brian Weiss的《只有爱是真实的》等众多书籍,以及《二十案例示轮回》的作者Dr.Ian Stephenson所做的数十年研究,都证实了来自各阶层和各背景的人们,都能认识到轮回的真相和他们个体生命中的业力的现实。